职业素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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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请允许我从事品牌设计,我将竭力追求物化与美善的融和。
第二条 无论承受怎样的压力,在运用自己的知识时绝不违背良知。
第三条 向恩师投以尊敬与感谢。
第四条 以客为先,尽其所能照料和保护客户的利益。
第五条 严守客户机密。
第六条 坚守品牌设计行业的声誉、尊严与宝贵传统。
第七条 始终对客户讲真话,并保持独立公允的原则,品牌设计是专业不是买卖。
第八条 诚实的坦露自己的优势。凡是偏离我们专业领域,以致无法通过我们的知识与经验为客户提供最大价值的项目,我们必须谢绝。
第九条 客户把他们的期望托付给我们,我们须竭尽全力,而不是尽力而为。
第十条 把“美善”作为至高无上之物来尊重。